第一卷 第21章 蒲泽先生

3个月前 作者: 不茄
    第一卷第21章蒲泽先生


    蒲泽抬头,笑得像只偷到鸡的老狐狸:“‘竹’,你的姓。”


    他说,用树枝在地上慢慢写——一笔写竹叶的形状,一笔写竹竿的挺拔,写完还把树枝递过来:


    “试试?”


    竹怀瑾接过树枝,僵硬地在地上画了一个歪歪扭扭的“竹”字。


    蒲泽看了看,点头:“还行。至少没把树叶子画成猪耳朵。”


    那是竹怀瑾第一次觉得,这个老头子,也没有那么讨厌。


    后来他才知道,蒲泽教他写“竹”字的那天,是故意挑的。


    因为那天是他父母的忌日。


    蒲泽没有跟他说“你要坚强”“你要振作”之类的话,只是教他写了一个字——他的姓。他的根。


    “竹”字,两笔。


    一笔是竹叶,一笔是竹竿。简单,但挺拔。


    就像蒲泽说的:“竹子这东西,看着瘦,但韧。风来了弯一弯,雨过了又直起来。你也要这样。”


    竹怀瑾当时没听懂。他以为蒲泽只是在说竹子。


    现在他懂了。


    蒲泽说的不是竹子。是做人。


    他睁开眼睛,看着手里的印章。


    黑暗中,那枚墨玉印章泛着幽幽的光,像一只闭着眼睛的兽,安静地蜷卧在他的掌心里。


    他想起蒲泽把印章交给他时说的那些话——


    “怀瑾,你骨子里有股‘诚’劲儿。对自己诚,对他人诚,对道义诚。这比什么灵根天赋都金贵。”


    “愿你此生,真能做到意诚则达,不负本心。”


    “怀瑾握瑜,心昭日月。”


    他当时听得懵懵懂懂,只觉得那是老人家的鼓励和期许。


    现在他才明白,那些话的分量。


    “意诚则达”——不是“只要你够真诚,就能到达彼岸”这么简单的道理。


    它是一种更深的东西——一种对天地法则最纯粹的敬畏与理解,是把自己的心放到和天地一样的高度,去感受它、理解它、顺应它。


    蒲泽用了一辈子的时间去践行这四个字。


    现在,轮到他了。


    他握紧印章,感觉那股温热从掌心一直渗到心底。


    他想起蒲泽兵解前那个雨夜,老人坐在祠堂前的石阶上,浑身湿透,望着雨幕说:“怀瑾啊,有些路选了就不能回头。但只要你心里那盏灯不灭,走到哪儿都是光明。”


    当时他听不懂。


    现在好像懂了一点。


    那盏灯,就是“意诚则达”的那颗心。


    他不晓得自己能不能做到。


    一个连命丝都断了的废人,一个连最基础的炁都感应不到的樵童,要承担起寻找纵目血脉后裔的重任,要面对芙蓉城和雾中山的追杀,要在这条看不见尽头的路上走下去——


    但他晓得,他没得选。


    从接过那枚印章开始,这条路就已经定了。


    他没得选,也不打算选别的路。


    他重新闭上眼睛,把印章贴在胸口。


    那股温热透过衣服传到皮肤上,像一颗小心脏在跳,不急不慢的,一下,两下,就在他胸口的位置。


    他听着自己的心跳,和印章传来的微弱脉动,慢慢地,呼吸平稳了下来。


    地窖里的黑暗依然沉重,但好像没有那么压人了。


    他想起蒲泽教他写“竹”字时说的那句话:“竹子这东西,看着瘦,但韧。风来了弯一弯,雨过了又直起来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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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也会这样的。


    风来了弯一弯,雨过了又直起来。


    因为他是竹怀瑾。


    因为他是守瞳人。


    因为——他心里那盏灯,还没有灭。


    他不晓得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。


    只记得在意识模糊的边缘,他好像又看到了那个画面——蒲泽蹲在柴房门口,手里拿着树枝,在地上写了一个“竹”字。


    然后老人抬起头,对他笑了笑,说:“试试?”


    他在梦里接过了那根树枝。


    这一次,他写的“竹”字,比八岁那年写的,要端正得多。


    头顶传来轻微的响动。


    竹怀瑾浑身绷紧了,像一只受了惊的野猫,他屏住呼吸,贴着土墙,耳朵竖起来,捕捉着上面的每一个细碎声响。


    一线微光从地窖入口的缝隙里漏了进来。


    橙黄色的,是油灯的光。那光很微弱,但在完全的黑暗里待久了,这点光刺得他眼睛发酸。


    然后是冉嶙压低的声音:“上来。”


    竹怀瑾松了一口气,但那股紧绷感没有完全消退。


    他爬出洞口,动作尽可能轻,尽可能快,怕弄出什么动静来。膝盖在砖石上磕了一下,疼得他龇牙咧嘴,但硬是没出声。


    东边的窗户纸已经泛起了蟹壳青,天快亮了。那一小片青色从纸的纤维里透出来,像淤青褪色后的那种颜色。


    冉嶙站在灶台边,手里拎着个粗布包袱。他脸上的表情看不出什么——不是严肃,也不是紧张,就是什么表情都没有。那种什么都不露的脸,往往比生气的脸还让人心里发毛。


    “换上。”冉嶙把包袱扔了过来,没什么废话。


    竹怀瑾接住,拉开系绳。里面是一套半旧的靛蓝短打,布料厚实,针脚细密,是寨子里男人出远门常穿的那种款式,耐磨。


    底下还有一双千层底的布鞋,鞋帮纳得结实,鞋底钉了防滑的皮钉。这玩意儿在山路上走不会打滑,他见过那些跑长途的货郎穿过这种鞋。


    “嶙儿他妈连夜改的。”冉嶙说,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的天气,“你原先那身全是血,穿出去等于告诉别人你有问题。寨子里的狗鼻子多着呢。”


    竹怀瑾没说什么,默默换上了衣服。大小刚好,袖口和裤腿都收了边,不影响活动。鞋子稍微大了半码,但塞点干草进去,走山路就不会磨脚了。衣领处有一块补丁,针脚很细,是用同色的线补的,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。


    他换下来的那身破衣服,冉嶙看都没看就卷成一团,塞进灶膛里。灶膛里还有火星,一碰到衣服,火苗就窜起来了。


    那股焦糊味混着草木灰的味道,飘了一屋子。


    “鹿鸣已经安排好了。”冉嶙一边用火钳拨弄着烧得噼啪响的柴火,一边说,声音闷闷的,“在个稳妥的地方养着,有人照看,死不了。”


    竹怀瑾张了张嘴,想问“在哪儿”,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


    算了,晓得得越多,万一被人逮住了,说漏嘴的风险也越大。寨老这么做,应该是有他的道理。


    但他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灶膛里的灰烬,那件破衣服已经烧得差不多了,只剩几块焦黑的边角料还在冒着青烟。


    “你那间茅屋,”冉嶙继续说,用火钳敲了敲灶沿,把积灰敲掉,“天一亮就会有人去查。我已经派了心腹过去了,水缸底下的东西,取出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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